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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一、 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实施细则。
二、 负责招生工作处的文秘工作和会务工作。
三、 负责招生工作处内部的工作协调、行政事务、内务管理、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等。
四、 负责招生工作处的印章管理和使用。
五、 负责招生工作处的档案管理工作和报刊杂志订阅及分发工作。
六、 负责制定年度招生宣传方案,统筹安排招生宣传和各类生源的组织工作,协助处长做好对外宣传
  工作。
七、 负责省内外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落实,参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、考试、登分、划线及合格
  证发放工作。
八、 参与学校普通本、专科及文理学院招生录取的组织工作。
九、 参与学校迎新工作,负责新生专业调整和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。
十、 负责起草年度招生工作总结。
十一、 负责外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。
十二、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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